浙江野风进出口有限公司经杭州海关审查,根据 杭州海关告知(2006)9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及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,同意我司成为金华市第一家能采用“属地申报、口岸验放”通关模式的企业,这给我司的进出口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更加简洁便利的工作环节。